根据《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年级根据学生成绩、表现等综合考虑,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经艺术与教育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复审决定,对我院2024-2025学年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”名单公示如下(后附名单):
2.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(96人)-艺术与教育学院
5.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(7人)-艺术与教育学院
公示期为 2025 年9 月26日至 2025年9月30日。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艺术与教育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反映。
联系人:刘丽莎
联系电话:13116250319
电子邮箱:903732283@qq.com
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
2025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