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9〕20号)、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云教发〔2020〕96号)和《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》(云经外院〔2019〕198号)等有关文件政策,王军等313名学生在校就读期间,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经学校研究决定,给予该313名同学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。如对于上述退学决定存在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公示期满,视为退学通知已送达,学校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,注销学籍。
联系地址: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4栋306室继续教育学院
联系电话:0871-67971883
附件:学籍清退名单
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
2025年5月14日